一、出台的背景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切实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,拯救珍贵、濒危陆生野生动物,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结合永利皇宫
实际,制定本《通告》。
二、出台的法律依据与核心目标
《通告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福建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〉办法》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等规定制定,以永利皇宫
人民政府名义公布执行。
通过划定全域禁猎区和五年禁猎期,为打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尺度和执法边界;为陆生野生动物创造不受人为干扰的繁衍生息环境,促进种群恢复,筑牢生态安全屏障;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猎捕、交易、滥食陆生野生动物行为,降低疫病传播风险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;向社会传递最严格的保护信号,引导公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,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风尚。
三、主要内容与针对性解读
(一)禁猎区划定
永利皇宫
行政区域内全域划定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,包括所有乡镇(街道)、山林、农田、水域、滩涂等。在禁猎区内,严禁一切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,禁止从事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。这意味着在永利皇宫
任何地点进行非法狩猎均属违法。
(二)禁猎期规定
禁猎期为2026年X月X日至2031年X月X日,期限为5年。在通告有效期内,任何时间均属于禁猎期,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均属违法。
(三)禁猎对象
列入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《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和《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的陆生野生动物,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、省规定禁止猎捕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,均为禁猎对象。
(四)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
在禁猎区、禁猎期内,禁止使用下列猎捕工具:
1、枪械类:军用武器、体育运动枪支、气枪、土枪、鸟铳、射钉枪等任何工具改造成的枪械及各类弹药;
2、爆炸、毒杀类:炸药、爆炸物、毒药、麻醉药及其他可能导致陆生野生动物伤亡的制剂;
3、电击、诱捕类:电击装置、电子诱捕装置、红外诱捕设备、仿鸟鸣诱捕器等各类诱捕设备;
4、网具、套具类:捕鸟网、粘网、围网、钢丝套、铁丝套、化纤套等各类网具和套具;
5、其他类:猎夹、地枪、排铳、地弓、弓弩、弹弓、陷阱、捕笼、吊杆等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,以及利用无人机搭载猎捕、猎杀工具实施猎捕的设备。
特别提醒: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弹弓、弓弩、捕鸟笼、捕兽笼等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内使用,同样构成违法狩猎。因物种保护、科学研究确需网捕、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,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。
(五)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
在禁猎区、禁猎期内,禁止使用下列猎捕方法:
1、歼灭性、破坏性猎捕类:夜间照明行猎、歼灭性围猎、火攻、烟熏、水灌、捣毁巢穴、挖洞、捡蛋、掏窝等;
2、辅助性猎捕类:犬捕、鹰抓、利用畜禽引诱猎捕等;
3、技术手段类:无人机坠物狩猎、红外夜视捕猎、激光瞄准猎捕或猎杀装置等;
4、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猎捕方法。
特别提醒:捡蛋、掏窝等看似轻微的行为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内同样属于禁止之列。
(六)法律责任
因科学研究、种群调控、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,确需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,应当依法申请办理特许猎捕证、狩猎证,并严格按照证件载明的种类、数量、地点、工具、方法和期限实施猎捕并完成备案。
违反有关规定,非法猎捕、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的,由永利皇宫
自然资源局依法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其中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狩猎,情节严重的,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;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,可能构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
(七)社会公众注意事项
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。社会公众应自觉遵守《通告》规定,做到不捕、不买、不卖、不食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。发现非法猎捕、交易、运输、食用陆生野生动物,或者违规使用禁猎工具、禁猎方法等违法行为,请立即举报。发现受伤、受困或闯入的陆生野生动物,切勿自行抓捕、饲养或食用,应及时联系区自然资源局或专业救助机构。
四、特殊情况申请办事指引(如科研、种群调控)
因科学研究、种群调控、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,应当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,提交必要性证明、实施方案等材料。经批准后,严格按照证件载明的种类、数量、地点、工具、方法和期限实施猎捕并备案。未经批准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猎捕的,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具体办理程序可咨询永利皇宫
自然资源局。
五、政策解释机关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解释机关:永利皇宫
自然资源局
联系人:吴晓斌(永利皇宫
自然资源局林业管理股)
联系电话:0595-22630260
举报电话:0595-22630260、110(泉州市公安局永利皇宫
分局)
- 永利皇宫官网 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、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的通告 [2026-09-04]


闽公网安备:35050402880042号



